判決書簽了同意就不能上訴了嗎?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的案件可以上訴嗎?
判決書簽了同意也還是有可以上訴的可能的。根據法律規(guī)定,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當事人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權不因在判決上簽寫同意而剝奪。但如果是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的案件,則不可以上訴了。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一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一款
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金錢給付民事案件,標的額為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上年度就業(yè)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適用小額訴訟的程序審理,實行一審終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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