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糾紛一般起訴多久開庭?經濟糾紛被告必須出庭嗎?-播資訊

發(fā)布時間:2023-07-03 16: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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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法律解答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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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糾紛一般起訴多久開庭?

經濟糾紛法院開庭審理時間法律未作出規(guī)定,只需要在受理后的審判期限內開庭即可。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符合起訴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開庭審理前,書記員應當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開庭審理時,由審判長或者獨任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請。

經濟糾紛被告必須出庭嗎?

經濟糾紛第一次開庭被告是否出席取決于案件的性質,刑事案件被告人必須出庭,民事案件可以不去,可以向法官提出申請延遲開庭,不然會被缺席判決,或者是委托代理人出庭訴訟。

首先,當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訴訟。根據(jù)《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qū)、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其次,從原則上講被告拒絕出庭不影響法院對案件的審理審判。但是,如果法院確定該案被告必須到庭的,法院可以拘傳。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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