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住所地是指戶籍地還是常住地?民事糾紛必須要去被告戶籍地嗎?

發(fā)布時間:2023-04-25 08:34:47
編輯:
來源:貿易經(jīng)濟網(wǎng)
字體:

被告住所地是指戶籍地還是常住地?

應該是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住所地一般是指戶籍所在地,但經(jīng)常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以經(jīng)常居住地為住所地。經(jīng)常居住地是指離開戶籍所在地至起訴時最后連續(xù)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辦理立案需要提供起訴狀,起訴狀中必須包含被告的聯(lián)系方式,一般要求提供經(jīng)常居住地(常住地址),如確不清楚,至少應當提供戶籍地址,以便法院送達訴訟文書。查詢當事人的戶籍所在地或經(jīng)常居住地可以通過向公安部門查詢人口信息(含戶籍信息和暫住證登記信息)的方式進行。【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被告所在地如何確定?

1、被告所在地一般為經(jīng)常居住地或者戶籍所在地。

2、公民以他的戶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為住所。

3、經(jīng)常居住地與住所不一致的,經(jīng)常居住地視為住所。

4、對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幾個共同被告的住所地、經(jīng)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qū)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5、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二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jīng)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jīng)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jīng)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qū)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標簽: 被告住所地是指戶籍地還是常住地 被告人住所怎么填 民事糾紛必須要去被告戶籍地嗎 協(xié)查函必須到被告戶籍地調信息嗎

   原標題:被告住所地是指戶籍地還是常住地?民事糾紛必須要去被告戶籍地嗎?

>更多相關文章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