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生前訴江南案終審宣判 曾被網(wǎng)友稱作“同人作品第一案”

發(fā)布時間:2023-05-13 2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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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快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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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間的少年》是2010年華文出版社出版的網(wǎng)絡小說,由作家江南所寫,主要講述了在汴京大學,喬峰、郭靖、令狐沖等人的校園故事。

沒錯,書中的這些角色就是金庸筆下的大俠,出自經(jīng)典的《射雕英雄傳》等作品,因此江南以及相關出版公司為此被告上法院,該案也被稱為“同人作品第一案”。

近日,本案有了終審判決結果,廣州知識產(chǎn)權法院認定構成著作權侵權和不正當競爭,判令江南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并登報聲明消除影響,賠償經(jīng)濟損失168萬元及為制止侵權行為的合理開支20萬元,兩家出版公司即北京聯(lián)合出版公司、北京精典博維公司就其中33萬元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此外,法院還明確《此間的少年》如需再版,則應按再版版稅收入30%支付經(jīng)濟補償。

據(jù)悉,查良鏞(金庸)認為,楊某(江南)抄襲其作品中的經(jīng)典人物,在不同環(huán)境下量身定做與其作品相似的情節(jié),改編其作品后不標明改編來源,擅自篡改其作品人物形象,侵害了查良鏞的改編權、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

同時,查良鏞作品擁有很高的知名度,楊某盜用上述作品獨創(chuàng)性元素獲利巨大,妨害了查良鏞對原創(chuàng)作品的利用,構成不正當競爭。

在當初2018年的一審判決后,查良鏞、楊某、北京精典博維公司不服,向廣州知識產(chǎn)權法院提起上訴。

二審期間,查良鏞去世,林某怡系其遺產(chǎn)執(zhí)行人并作為上訴人參加了訴訟。

標簽: 射雕英雄傳 汴京大學 校園故事

   原標題:金庸生前訴江南案終審宣判 曾被網(wǎng)友稱作“同人作品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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