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縣法院:誰凍結了我的銀行卡之法官催款啦!

發(fā)布時間:2024-07-17 11:4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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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華網(wǎng)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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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近日,息縣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因被告始終避而不見,法庭建議原告申請財產(chǎn)保全,以此倒逼被告現(xiàn)身,切實化解矛盾糾紛。

基本案情

苑某因生意需要多次從胡某處收購木材,因合作久,出于信任,二人并未簽訂書面買賣合同。但苑某不知何故突然失去聯(lián)系,慌了神的胡某便將苑某訴至息縣法院。

但因為二人并沒有進行結算,胡某僅能向法庭提供一段通話錄音及被告苑某手寫的部分記賬清單,在證據(jù)不充分的情況下,胡某的權益難以全部得到維護。再加上難以與苑某取得聯(lián)系,公告送達的方式也令胡某的維權之路變得愈發(fā)漫長。承辦法官張恒絞盡腦汁,突然想到苑某既然是生意人,必定離不開資金周轉,不如利用財產(chǎn)保全的方式凍結苑某的資金,“逼迫”他主動現(xiàn)身呢?

審理經(jīng)過

果不其然,在胡某申請保全苑某的財產(chǎn)不久,法院苦苦找尋無果的苑某終于露面了。苑某對欠胡某的全部貨款事實予以認可,案件審理峰回路轉。最終,經(jīng)承辦法官調解,苑某當庭支付胡某部分貨款,剩余款項雙方一致達成分期付款意見。在苑某支付貨款后,胡某按約定向本院申請解除對苑某的財產(chǎn)保全。

法官說法

因債務人難尋,導致債權人的維權長路漫漫,徒增訴累。息縣法院東岳法庭結合案件實際,在審判中善用、巧用財產(chǎn)保全這把“利刃”,根據(jù)債權人的申請在訴中進行財產(chǎn)保全,抓住債務人軟肋,讓其主動現(xiàn)身參加案件審理,迅速了結糾紛。此次案件的成功調解,一方面極大縮短了案件審理時長,減少當事人訴累,另一方面真正實現(xiàn)了“立審執(zhí)”一體化,做到了案結事了。(郝昱瑋 李澤昌 栗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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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息縣法院:誰凍結了我的銀行卡之法官催款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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