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噸級的貨船當廢鐵賣 被告人為討債實施非法拘禁、搶劫獲刑十三年_天天熱點評

發(fā)布時間:2023-05-18 17: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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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華網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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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追討非法債務,他拘禁債務人長達數月,后又逼著債務人一起搶船,并將船拆解割賣用于還債,千噸級貨船轉眼間成了一堆廢鐵。日前,經江蘇省泰州市姜堰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搶劫罪、非法拘禁罪等,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尹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罰金50萬元,同時責令其向某公司退賠513萬元。

貨船上來了一群不速之客

一天夜里,看船人老方正在船艙里休息,突然聽到了一陣嘈雜聲。等老方清醒過來,被眼前的情形嚇得不輕,兩個陌生男人持刀站在床邊,呵斥他起身,并將他的手機沒收,讓他老老實實跟著走。


【資料圖】

老方跟著兩個陌生男人來到船舶大廳后,看到了賴某(另案處理)站在了一名被喚作“軍哥”的中年男子身后。賴某徑直走向駕駛艙,老方有些著急:“老板和我交代過,這船現在由公司看管,就是你來了也不能隨意開走!”

船上幾名壯漢上前按住了老方,一想到這群人手里有刀,老方的聲音也低了下去,被他們推搡著下了船,并被帶到一處偏僻小鎮(zhèn)看管了起來。

次日下午,老方才拿到自己的手機,并獲準離開。老方立即與公司老板聯系,說明了船上發(fā)生的情況。此時的老板正焦急萬分,貨船沒了蹤影,老方又失聯,只能先報警。在得知老方安然無恙后,老板安撫了老方,便帶著他一起去公安機關做了筆錄。

500多萬元的貨船竟被賣了“廢鐵價”

被稱作“軍哥”的是尹某,從事放貸業(yè)務。賴某曾因急需資金,主動找到尹某,借了幾萬元并打下欠條。尹某催得急,賴某因為手頭緊,不能及時全額還款,只能一次又一次地打欠條給尹某。最后,尹某向賴某討要的金額高達60余萬元。

自2015年12月開始,尹某多次非法拘禁賴某,并伴有辱罵、毆打行為。當尹某聽說賴某經營著一艘價值500多萬元的千噸級大貨船時,便打起了貨船的主意,要求賴某寫下“如賴某不能在限期內歸還欠款,尹某有權扣押貨船”的書面承諾。

在得知賴某經營的貨船被某公司保管后,尹某便押著賴某,糾集了一幫人(均另案處理),關押了看船人老方,并持刀搶走了貨船。在將貨船強行開走后,尹某聯系了船廠老板,詢問賣船事宜,卻發(fā)現因為船舶所有權登記在某公司名下,辦不了過戶手續(xù)。為避免夜長夢多,尹某想出了將貨船拆解賣廢鐵的主意。賴某起初并不同意,但在尹某的施壓下,賴某終究還是松了口。尹某立即聯系船廠進行拆船,并在三天內以每噸1200元的價格將拆解后的廢鐵賣出。

察微析疑,確保罰當其罪

該案移送姜堰區(qū)檢察院審查起訴后,承辦檢察官在審查卷宗時敏銳地察覺到不對勁:貨船是賴某出資購買,平時也是賴某實際運營,為何卻登記在某公司名下?劫持船只,拆船賣鐵,侵犯的究竟是誰的利益?

帶著疑問,承辦檢察官決定開展自行補充偵查。經查,賴某購買貨船的部分資金來自其向某公司的借款,雙方簽訂借款合同時明確約定,賴某還清公司全部借款后,才可確認賴某的實際出資人身份。而實際上,賴某所欠某公司的借款尚未歸還。其余購船資金是銀行貸款,貸款以該貨船為抵押,某公司為擔保人。后賴某因經營不善,180余萬元的貸款逾期不還,被銀行起訴。經法院調解,某公司代為履行按期還款義務。因此,某公司不僅是貨船的登記所有權人、案發(fā)時的實際保管人,也是貨船的實際出資人。

然而尹某卻辯稱,自己只知道賴某是船主,當時是因為他說船被某公司扣了,自己才幫忙出頭的。經進一步審查,承辦檢察官注意到一個細節(jié):尹某曾全程旁聽銀行訴賴某借款糾紛案的庭審,對貨船系某公司所有了如指掌。尹某明知貨船屬某公司所有,采取脅迫手段劫取貨船,涉嫌搶劫罪。

經姜堰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一審法院作出上述判決。一審宣判后,尹某不服,提出上訴。今年3月10日,二審法院裁定維持原判。目前,該案刑事裁判涉財產部分已被移送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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