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熱資訊!隨意販賣麻醉藥品、精神藥品也會被判刑

發(fā)布時間:2024-06-26 14: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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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每日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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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通訊員 王華衛(wèi) 見習(xí)記者 朱慧麗 實習(xí)生 張雨婷)今天是第37個“6.26”國際禁毒日。昨天上午,浙江高院召開第十次毒品犯罪審判工作新聞發(fā)布會,圍繞“防范青少年藥物濫用”主題,專門介紹浙江法院2021年以來審理麻醉藥品、精神藥品(以下統(tǒng)稱“麻精藥品”)、“笑氣”等犯罪案件情況,并發(fā)布十大典型案例。

記者從發(fā)布會上了解到,2023年9月22日,被告人甘某某為牟利,在未取得銷售麻精藥品依托咪酯批準證明文件的情況下,將兩個含有依托咪酯的電子彈以1100元價格出售給洪某某(另案處理)。

同年10月,被告人胡某某在明知依托咪酯于2023年10月1日起被國家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目錄、作為毒品列管的情況下,仍以900元每個的價格將含有依托咪酯的電子彈出售給兩名未成年人孔某某、戴某某(另案處理)。

最終,在麻醉藥品依托咪酯被國家列管視為毒品前進行非法販賣的甘某某,以妨害藥品管理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在依托咪酯被列管后進行非法販賣的胡某某,則是以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均并處罰金。

浙江法院通過此案向社會傳遞“無論在列管前還是列管后,非法販賣麻精藥品都是犯罪”的司法態(tài)度。

“麻精藥品具有雙重屬,在正常發(fā)揮醫(yī)療效用時屬于藥品,被濫用時則成為毒品。”浙江高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薛海華表示,年來,不法分子將麻精藥品作為傳統(tǒng)毒品的替代物進行販賣、吸食,社會危害很大。

此外,案涉麻精藥品種類些年呈擴增趨勢,目前有芬太尼、阿普唑侖、氯硝西泮、γ-羥丁酸、合成大麻素等20種。

年來新型毒品層出不窮,犯罪分子為了逃避法律的懲處,在藥品列管前,利用藥品和毒品之間的類似來進行大肆販賣,一旦列管,便會立馬尋找下一個替代品,這對于禁毒治理是一個很大的挑戰(zhàn)。”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三庭三級高級法官干金耀表示,除此之外,浙江對于非法銷售笑氣的案件也是重拳出擊,以非法經(jīng)營罪進行定罪處罰,2021年以來,該類案件遠超其他新型毒品案件。

據(jù)悉,2021年以來,浙江法院共審理涉麻精藥品刑事案件97件,占全部毒品案件的4.14%,審理非法銷售“笑氣”案件115件,非法銷售含有禁用物質(zhì)的減肥產(chǎn)品案件30余件。

標簽: 浙江高院

   原標題:世界熱資訊!隨意販賣麻醉藥品、精神藥品也會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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