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申請賠償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工傷賠償和侵權賠償可以兼得嗎?

發(fā)布時間:2023-05-18 16: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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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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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申請賠償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工傷賠償和侵權賠償可以兼得嗎?

工傷申請賠償準備材料有: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單位與職工之間的勞動合同;工傷認定決定書;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和支付工傷醫(yī)療費、鑒定費等費用的單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y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yè)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yè)病診斷鑒定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賠償和侵權賠償可以兼得嗎?

工傷賠償和侵權賠償可以兼得,但僅限于未重合的部分。比如交通事故侵權的同時,構成工傷的,可以領取交通事故與工傷雙賠償,但是像醫(yī)藥費等重合的賠償,屬于責任競合了,只能領取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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