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男財經|“水果刺客”“零食刺客”頻現(xiàn),“明碼標價”竟成擋箭牌?-世界微動態(tài)

發(fā)布時間:2023-02-10 10: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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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新經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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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近日,“女子買6塊糖果總價高達466元”的消息引發(fā)廣泛討論,而店家卻稱這是“明碼標價”,網友紛紛表示質疑?!懊鞔a標價”何時成為擋箭牌?

日常生活中,有不少商家在“價格標簽”上玩起套路。有人將計量單位標示縮小,甚至不做標注,更是在結賬時表示“先加工后稱重”,等到消費者發(fā)現(xiàn)自己被宰,商家就以“明碼標價”作為擋箭牌,并稱商品已經加工完成不予退貨,消費者也只能吃啞巴虧。

值得注意的是,市場監(jiān)管總局發(fā)布的《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guī)定》(以下稱《規(guī)定》)中明確規(guī)定,經營者應當以顯著方式進行明碼標價,明確標示價格所對應的商品或者服務,并且應當標示商品的品名、價格和計價單位。

此外,《規(guī)定》指出,不標示或者顯著弱化標示對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不利的價格條件,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均屬于價格欺詐行為。經營者一旦違反有關規(guī)定,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對其進行處罰。

買賣靠的是口碑和回頭客,產品品質和價格管理都是重要因素,部分商家用“明碼標價”做文章,不但敗壞自身名譽,甚至會對地方整體市場造成負面影響。不法商家貪得小利,置長遠發(fā)展于不顧,必將依法依規(guī)受到懲處。

另一方面,消費者在選購商品前應當看清標價并仔細核對,結賬時發(fā)現(xiàn)價格過高也要及時提出異議并退掉商品,一旦發(fā)現(xiàn)價格欺詐行為,應當主動向監(jiān)管部門進行投訴,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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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明碼標價 價格欺詐 或者其他

   原標題:宅男財經|“水果刺客”“零食刺客”頻現(xiàn),“明碼標價”竟成擋箭牌?-世界微動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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