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huán)球熱議:勞動爭議仲裁是一審終審制嗎?勞動仲裁開庭后多久才出結果?

發(fā)布時間:2023-06-16 10: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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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法務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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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仲裁是一審終審制嗎?

依據(jù)我國勞動爭議仲裁法的規(guī)定,勞動仲裁實行的是一裁終裁制度,對勞動仲裁的裁定結果不服的,不能申請再仲裁,只能向法院提起勞動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發(fā)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xié)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xié)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九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八條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仲裁開庭后多久才出結果?

1、勞動仲裁開庭后一般在三十日內可以出結果。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jīng)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

2、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jīng)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jīng)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標簽: 勞動爭議仲裁 一裁終裁制度 勞動爭議

   原標題:環(huán)球熱議:勞動爭議仲裁是一審終審制嗎?勞動仲裁開庭后多久才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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