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四條有什么?上市公司的股票怎么進行上市交易?

發(fā)布時間:2023-05-24 09: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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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名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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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市的好處有:

1、加速促進公司成長,擴大經營規(guī)模;

2、提高公司聲望;

3、利用股票激勵員工公司常常會通過認股權或股本性質的得利來吸引高質量的員工;

4、其他好處。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條

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

發(fā)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fā)行股份前已發(fā)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四條

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guī)則上市交易。

標簽: 上市公司 發(fā)行債券 發(fā)行流程 發(fā)行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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